所以,林奇只能无视小彼得那眼泪汪汪的表情,无情地抛下他,出门开车接上旺达,然后往托尼家行驶过去。
十几分钟的路程,在大门之外停好车,林奇看到了很多豪车和穿着洋气的‘成功人士’男女们。
显然这些人,都是所谓的上流社会人士,也都是托尼·斯塔克的‘朋友’。
旺达有些庆幸,因为她此刻是盛装打扮,没有丢林奇的人。
一袭白色露肩小礼服,搭配黑色的高跟鞋,清纯和妩媚并重。
头发散披在背上,娇俏的面容略带一丝紧张。
如果不是她挽着林奇的胳膊的话,估计立马就有人过来搭讪了。
总之,此刻的旺达,很美。
而就是这样美的旺达,昨天她还不愿意穿上这身礼服。
原因便是,旺达不想随便花林奇的钱。
即便这半年很努力的学习和工作,但旺达仍旧买不起礼服。
准确来说是,她没有闲钱买礼服。
所以,林奇好说歹说,这才让旺达答应自己掏钱给她买礼服。
而林奇说服旺达的理由很简单,“斯塔克先生的社会层次远超你我,我们去参加他的生日派对,至少不能给他丢脸。”
“所以,不能随便穿衣服,要穿礼服才行。”
“而且,你是我的女朋友,你也不想给我丢脸吧!”
“你越漂亮,我就越喜欢。”
“最关键的是,你已经是我的人了,你觉得自己还能跑的了吗?”
“既然觉得用我的钱不好,那就给我做出补偿啊!”
然后,旺达半是害羞、半是感动的献上香吻一枚。
此刻,林奇的穿着也很是俊朗、吸人眼球。
一身黑西服,头发梳成了大人的模样,再加上那张俊脸,更是英武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