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今日在朝堂之上也正式发布了两道旨意。
第一道旨意是《禁绝乞丐、流民谕》,大概意思就是乞丐、流民不事生产,与国无益,从此之后除非附近发生大灾,京城禁止存在乞丐、流民,一旦发现全部发配边疆。
允对于乞丐是深恶痛绝的,他们不创造任何社会价值,只是社会的负担,允两世为人都极其讨厌乞丐。
更不必提这个时代的乞丐还有各种犯罪分子隐匿其间,华夏古代最接近现代he-i社hu-i的组织就是丐帮、乞丐的大骨等,为了保证社会治安,就必须禁绝他们。
对于这一条旨意,大多数官员都没什么意见。华式封建社会,或者说儒家的理想,就是人人遵守儒家道德规范,国家选拔官员选贤与能,百姓人际关系和睦,老有所终、幼有所养、状有所用,形成儒家理想中的大同社会。
不管这个理想是否现实,这大同社会都没有乞丐的位置,身为儒家信徒的当朝官员,自然也不会支持。只是有几个大儒提出,那些年老没有亲人的人成为乞丐或许是被迫,请陛下酌情考虑。允考虑到这种年纪大的乞丐送往边疆死在路上的概率比活着到达目的地的概率还大,点点头也就答应了把他们送进养济院。
第二道旨意是《改应天府官吏之制诏》,大概意思是应天府作为全国的首善之地,其地方治理事物驳杂,为适应首都的特殊治理,改变应天府的制度。
允的目的其实是想按照自己记忆中后世的制度来重新建立地方政府的制度。华夏古代从秦代开始,对基层的控制是越来越弱,基本上明代跌到了最弱,满清时期反而对基层的控制又增强了一些。
允对于这种情况很不满意,尤其是城市。农村现在允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来管理,强行改革没准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决定暂时维持原来的体制;可是城市人口聚集度很高,又没有错综复杂的宗族,应该可以改革成功。
而之所以只是暂时在应天府进行改革,第一,这违背了朱元璋定下的规矩,允如果公开亮出自己的最终目的,恐怕在朝堂之上会有不小的阻碍;
二是因为今古社会情况的巨大差别,允自己对于自己的改革成功也不是很有把握,就算最后成功了中间也会有不少的弯路;以应天府为‘试点’进行改革,等制度成熟以后再推向各省城、府城、州城以至于最小的县城,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因为中间走弯路导致社会动荡。毕竟,京城有他亲自盯着。
具体改革措施有如下几条:一,应天府及上元、江宁二县,取消六房书吏,改设治书,为不入流之官员,掌事,从国子监选拔学生为之。
二,取消一府二县原衙役,增设警察,管理治安、收税、抓捕等事;警察编制暂属于卫所,以后适当调整,不属贱役。
三,改变应天府各官员职权,今后府尹不再亲自审案,增设府中尉,正五品,以其审案、问案,以推官佐之;京城日常治安,由三名通判负责管理,分别管理城北、城南、城中,辖巡警;以治中分管应天府钱粮,对府尹负责。
四,江宁、上元二县,县令今后不再亲自审案,提升典史为正八品,审案、问案;增设县尉一人,掌管本县日常治安,辖巡警;以主簿分管钱粮,对县令负责。
五,革五城兵马司,其负责京城日常治安之事,交由应天一府二县;原兵马指挥,择其最优者为府中尉,兵马副指挥,改任县典史;其余之人,赴吏部选官。
这些改革措施的实际含义:一是取消应天府基层公务人员的贱籍,二是让基层责权更加清晰。
按照朱元璋制定的制度,府一级还罢了,州县两级权力高度集中,全部都在知州/知县/县令的手里,同时基层官员、经制胥吏的设置极为简单,导致实际上绝大多数权力,在农村被交给了士绅,在城市被交给了士绅和各种类似于he-i社hu-i的犯罪团伙。
同时还存在大量不在朝廷编制内的‘白身’胥吏,朝廷不给他们开工资,但还是有无数人愿意干,那他们的钱从哪来?只能是从百姓身上剥削。就算是朱元璋也无可奈何。
允读史书看到这种情况后感觉非常不解:朝堂之上的人都是傻子不成?他们难道不知道,在经制胥吏不够的情况下,雇佣大量的‘白身’胥吏,这些白身胥吏肯定不会自己吃自己吗?他们定然会剥削百姓,为何朝堂之上自从取消了秦汉时期的乡亭制度后一直采用这么不可思议的制度?
允在当上了皇太孙之后曾经特意请教过朱元璋,朱元璋当时说:“胥吏之制,实为百姓奉公,……”
允说不过朱元璋,当时只能偃旗息鼓。等到朱元璋驾崩后允马上提高了经制胥吏的工资作为过渡阶段的过渡办法,直到现在终于要开始彻底改变这一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