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制完主题曲,启点的一位项目经理留住了乐队还有林欢笙说:“各位,我们公司已经安排好了饭店,我们先去吃饭吧。”
对此,大家都没有意见。
接着,项目经理走到林欢笙的身边说:“林小姐,我们公司觉得你的形象特别好,想要问问有没有兴趣当我们游戏的形象代言人。”
“代言人?”林欢笙看着经理,看他一点都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
经理又说:“这个之前的合同里面没有写到,是我们公司临时起意,觉得你的形象如果穿上武侠风的服装拍几张海报,一定是英姿飒爽,也非常符合游戏中人气女角色夏梦的形象。当然,代言费是可以商量的。”
现在这个年代的娱乐公司还没有太专业,经纪人这个职位虽然有,但是大多都是帮着管理生活上的事情,事业上把控一个大方向,像这种合作,很多时候艺人本身就能够定下来。
林欢笙笑盈盈的说:“这个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也是我的荣幸。”
她确实是这么觉得的,《神剑》这个游戏她是了解过的,知道它短短时间内就取得了不少亮眼的成绩,是现在游戏圈内最火爆的游戏,第二名的成绩与之差了一大截。
可以说《神剑》这款游戏,从某种角度来说,算是先行者,是开拓市场先路的一款游戏。
比较现在有钱搞这种‘大型’游戏的实力公司,根本没有几个,更何况这种成熟的运营呢。
原本,能够演唱主题曲,林欢笙就觉得自己取得不小的成就了,没想到还有个代言人。
经理又说道:“是这样的,你也知道,我们游戏明天会更新一个大版本,您刚刚演唱的主题曲会同步上线,所以我们想着今天把海报拍好,明天一起上线,所以……这个时间有点赶。”
“下午就拍完?”
“嗯,很快的。合同方面可以同步完成。”
林欢笙想了想,根本没有拒绝的理由,也没那个必要,毕竟对方是甲方爸爸。
“那就先去饭店吧,细则我们回来再谈。”经理说。
“好的,对了……我刚刚在录音室看见了宋董,他午饭也会去吗?”林欢笙问。
之前在录音室,宋宪那么显眼要是看不见就是瞎子了。虽然决定和这个家伙保持距离,但是见到他还是挺开心的,又因为他身边站着方初晓,而且又在工作,所以根本没和他说话,甚至眼神打招呼都没有。
想到自己是个员工居然这么对待老板,还有点心慌慌的。
经理苦笑着说:“老板的事儿我就不懂了,不过大概率会吧,他早上带着老板娘在公司里逛了一圈,好像现在还没走。”
“哦。”林欢笙小声的应了一句。
……
饭店就定在启点公司的隔壁,一个中式装修风格,菜系非常丰富的饭店,王西说,员工都很喜欢来这家店吃饭。
宋宪问:“咱们公司没有食堂?”
“嗨,刚开始还是有的,不过后来不是又招了几个工作室吗?底盘不够了,所以就把食堂改成办公室了。”
“……”
这都能改……
宋宪又细致的看了看这家饭店,感觉挺满意的说:“那就把这家饭店买下来吧。”
王西、方初晓、陈小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