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这一匹,银白色的,好漂亮。”
小云旌说着,就走到马厩的最后面去,一脸期待的看着那匹正镇定自若吃着草料的小马。
众人看去,才发现那匹马是真的好看。
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一身银白色毛发光滑柔亮,举止间更是透着一股子成然的优雅高贵。
不知为何,只是看着,庄珺就觉得这匹马绝非凡品。
至于李文华,早就愣住了,他也没想到小云旌眼光竟是如此毒辣,偏偏选了它。
这匹马虽然关在这里,却并非矮马,而是因为它特殊的身价和脾气,高冷凶悍,桀骜不驯,极不合群,才会被关在这里单独驯养。
它并非普通的马,而是从番邦进贡而来的汗血宝马,特别是它的毛色,毫无杂质的银白色,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稀有珍品。
皇帝初得它之时自是龙心大悦,可到后来却发现,它野性难驯,根本降服不了,几乎所有大臣和骑师都试过了,皆是功败垂成。
如此一来,这原本令人高兴的喜事,就演变成了九黎国的羞辱,每每见到它,皇帝都觉得颇为恼怒。
原本想直接将它处死的,后来终有大臣不忍,说皇帝可以将它赐予今科的状元,以资鼓励。
后来,皇帝因为李文秀的容貌将他的榜眼给判没了,所幸临时改了注意,将这汗血宝马赐予了他。
至于为何没有送去边关,那是汗血宝马身形纤细,在九黎国并未被列入战马之列。
不过,虽然不能上战场,但作为代步之用,却绝对是难得一见的宝马神驹!
“小旌,这匹马也不是很好看,我们选别的好不好?”
庄珺也看出了李文华的为难,忙是违背良心上前劝道,“其它的马还有很多,它太瘦了,看着就很弱的样子。”
“可…可是我就喜欢呀,它还小,我可以把它养的很胖的。”
岂料,小云旌却是格外的坚持,转头看着李文华道,“文华哥,这匹马,可以卖给我么?”
“呵呵…这个…”
此时的李文华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苦着张脸看向了李文秀,毕竟这马是他的。
“小旌若是喜欢,给你倒也无妨。”
李文秀却是出乎意料的大方,微笑道,“不过这马脾气不好,只怕它会伤到你,你若能驯服它的话,便是说明你们有缘,你就是它命定的主人了。”
对于这匹马,他在京城初得之时也不是没尝试过去驯服它,奈何此马当真如同传言那般,油盐不进,近身都不行,所以最后才会决定将它带回青菱镇。
就算驯服不了,散养在这片山林之中,给它一片自由的天地,也算对得起它了。
“它很凶么?”
小云旌歪着脑袋想了想,随后突然两步上前,伸手去摸马头。
“小…”
见此,李文华心下大惊,想要出声提醒却是来不及了,小云旌的手已经碰到了马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