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魏吉馆掌柜的欲加之罪,李五四还想再辩,却被闫氏制止,她明白,与这些人无法讲道理,对于无权无势的他们来说,事情闹的越大,对他们就越不利。
“好,我们不在这里治病了,你把簪子还我,我们立马走。”闫氏伸手索要簪子。
掌柜却后退一步,讥笑道:“你偷的东西还想拿回去?这可是我见过的最可笑的贼了。
说起来,这簪子跟我前几日丢的一模一样,我看偷簪子的贼就是你们吧。”
“你血口喷人,你一个大男人哪儿来的簪子。”李五四被这蛮不讲理的话气的肺疼。
掌柜嘿嘿一笑:“我自己不用,我就不能买来送人?
我现在肯定了,这簪子啊,还就是我家里丢的那一根,你看着纹路,还有摸着的手感,绝对是我们家的。”
闫氏不敢置信的看着他,“你---说了这么多,原来你才是小偷。
光天化日之下,你抢我东西,竟还反咬我是贼,各位---你们给评评理,他分明是想要我的簪子才这样说,他才是骗子,才是强盗。”
围观的群众莫不漠然的看着闫氏,他们虽然不相信簪子是这女人的,可也绝对不相信簪子那么巧就是掌柜掉的。
不就是看中了簪子,又看着几个乡下人无权无势想要明抢吗。
评理?笑话,又不干他们的事,他们只喜欢热闹,见着麻烦了,一定躲得远远地。
闫氏见周围竟没一个人出来说句话,踉跄了几步,近乎绝望的跌坐在地上,这簪子可是她唯一值钱的东西了,现在簪子没了,他爹可怎么办啊--
李五四跺脚大骂“不要脸”,将姚正与放在地上,冲过去想要抢回来。
“还敢抢我东西。”掌柜的厉喝一声,“伙计们都出来,今日若是不给这些不知死活的小贼一些教训,他们还真当自己可以无法无天了。”
医馆里很快出来四五手持木棍的伙计,闫氏见情势不好,赶紧拦住李五四。
“李大哥,我们走,不过一根簪子罢了,我不要了。”说着将姚正与扶起来。
李五四心头也有些虚,这些人可都是恶鬼,打死人都是常见的事。
闫氏帮着将姚正与放在李五四的背上,又拉着姚将,三人推开人群挤出去。
“走了走了-----哎,没意思----”
“就是,没啥看头,浪费我时间。”
“打起来多好啊,那场面一定很热闹。”
人群渐渐散去,得逞的掌柜拿着簪子仔细端详,越看越高兴,这簪子至少也值五两银子。
“哼---算你们溜得快,今日我心情好,就暂且饶你们一次。”
他朝门口晦气的唾了一口,笑嘻嘻的将簪子装进自己怀里。
正准备回头之际,突然注意到路边上还有两人,带着斗笠看不清模样,不过其中一位穿着却异常华贵。
掌柜友好的笑了笑,这才扭身进了医馆。
“少爷,不出手吗?这老不死的小的看着来气。”素衣小个子男的开口道。
锦服少年将斗笠拉低了一些,吐出冷冰冰的话,“此人虽然可恶,更蠢的却是那女人。
既要拿簪子换钱,难道不是先去当铺换?她这样的身份拿着与自己身份不符的簪子,不叫人怀疑才怪,一句话,活该。”
小个子露出几分惋惜,少爷向来说一不二,这话就是不帮了,也对,在少爷眼里,活该的人是不值得被同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