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了。”他放下镊子,毫无形象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好像他才是刚动完手术的病人。
孟一荻扭头看着他,又瞅向自己的胳膊,依旧什么都看不见,她不禁拧起了眉头,问:“是不是跟蜈蚣一样?”
“啊?”
“我说伤口。”孟一荻的视线落在胳膊上。
明琛立即反应过来,然后有些赧然,他的缝合技术的确不怎么好,但这是他第一次在活人身上操刀,而且她的伤口本身就很不规则,所以缝成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
看见他的神色,孟一荻就能想象出那被缝成歪歪扭扭的伤口,她不禁叹了口气,“我就知道,肯定很丑。”
“丑?”居然嫌弃他缝合的伤口丑?他好歹救了她吧!
“不丑吗?”孟一荻反问。
明琛哑住,但他也没法骗自己,最后只能嘟囔道:“是挺丑的。”
丑到他也不想承认这是他的手笔。
孟一荻似乎接受了这个现实,她仰头看向天花板,自言自语道:“或许我以后可以在胳膊上纹只飞鸟。”
“啊?你不是警察吗?”警察怎么可以纹身?明琛疑惑。
“哦,忘了。”孟一荻看向他轻轻一笑,随后问道,“不用包扎吗?”
“哦!”明琛这才赶紧起来,立即拿起纱布给她包扎,只是看着她那因为发烧而开始变得潮红的面孔,只觉得心里怪怪的。
她是警察,又不太像警察,难道是卧底太久所以才这样……桀骜不驯的?
琢磨不透,明琛索性不想了,反正这个女人浑身都怪怪的。只是等他包扎完后,他才发现这么小会儿功夫她竟然睡过去了!
“喂,醒醒,醒一醒。”他连忙将她给摇醒起来。
“干嘛?”孟一荻头重得不行,语气有些冲。
“吃药了再睡,你还发烧的。”明琛说着,抓过她的右手,把药倒进了她手心,又对邓光辉说道,“邓队,麻烦你把水递给我一下。”
孟一荻不胜其烦,翻手就将药全部喂进了嘴里,然后接过明琛已经拧开瓶盖的水咕咚咕咚就喝了下去,一句废话都没有。
这么多药,她不觉得喉咙卡吗?
明琛看着她一番操作,直到水被塞回手里都还有些愣。
为了压惊,他想也没想,举起水瓶就咕咚咕咚灌了自己好几大口水,顺便平复一下自己完成人生一大壮举——成功地做了一台取弹手术的激动心情。
孟一荻紧盯着他手里的水瓶,嘴巴蠕动了一下,终究什么都没说。
她闭上了眼,继续睡觉。
心道:这愣小子,等姐好了再收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