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你大爷。”
我心里先把格林骂了几遍,然后赶紧想办法冲出去,否则以这个局势,很可能我得掉层皮。
哥布林六七十号人冲了上来,我一半的人中了毛虫毒,战力大跌。
我要是一个人的话,倒是能拼死突出重围,但后果就是光头佬他们都得的损在这。
“大王,情况不妙。”
大意了,以为最为好欺负的布哥王,居然实力大涨,先不说他是怎么在短时间内兵力翻了一倍。
显然格林早就猜出我会对他下手。
提前跟布哥王串通好,就等我上钩呢。
果然是个奸诈的小人。
“我特么又没眼瞎,兄弟们,抄起武器来,跟他们拼了!”我一脚踹开光头佬,骂骂咧咧的道:“别跑了,跟他们拼了。”
最好的情况是能够撤退,但显然现在没有那个机会,那就只能来一场硬仗了。
光头佬忍着身上的剧痛,挥起黑岩石刀,一个刀背就把冲过来的人给砸开了。
咻咻
我虽然是个箭手,但我的力量也比一般的野人要大。
所谓兵败如山倒,作为领队的我,如果这时候撤退,反而会击溃我们的士气,于是我首当其冲,抄起旁边一个中毒的兄弟手里的铁剑,冲上去一刀见血,将一个野人给抹了脖子。
刷,鲜血喷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