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罗恒就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人活着一定要信念。
这是一个人区别于行尸走肉的关键所在。
这个信念,可以是在黑暗中守望光明,可以是在地狱中仰望天堂,也可以是更加单纯的两个字——活着。
他不知道自己在冰冷的海水中浸泡了多久,他身上的伤,极重极重,被修罗狠狠来了一拳,几乎把五脏六腑都给他打散了,这种伤势,换做常人,早就见如来佛祖叨唠家常了。
好在他不是一般人,所以活了下来,但离死也不远了。
是钟灵秀跳进水中,将他捞起来的,这姑娘在普吉岛生活了那么多年,水性极好,在这一刻,终于派上了用场。
她拍打着罗恒,不停地叫着哥哥,罗恒艰难地睁开眼睛,钟灵秀带着他,往一块木板划去。
寒冷是能够要人命的,事实上,当年泰坦尼克号罹难,遇难者中,有超过七成的人不是被淹死,而是被冻死的,包括痴情的男猪脚杰克。
特别是,罗恒还受了这么重的伤,以至于,有某个瞬间,他甚至觉着,自己的肺里面都已经结冰了。
强烈的求生意志,让他在昏迷前,紧紧地抱着一块足够承受他体重的木板,不断地给自己大脑发送命令,死都不能松开,深深地扎根进潜意识,他便彻底地昏迷了过去。
……
罗恒醒来的时候,发现一双眼睛看着自己,然后这双眼睛的主人,用尖尖的喙部狠狠地啄了他一下。
罗恒皱了皱眉,想用手驱赶这只或许是海鸥,或许是信天翁,但一定是个傻鸟的家伙,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法子命令自己的手做任何动作,连动动手指都艰难。
剧烈的疼痛感,让他忍不住哼了一声,便是连呻-吟都那般有气无力。
罗恒口中的傻鸟受到惊吓,才明白这头不长毛的猴子原来还没死,倏地飞起,在临走的当口,不忘朝罗恒身上拉了泡鸟屎,以表示对他的热切欢迎。
“我****大爷!”
罗恒碎碎念了一句,努力地不让自己昏迷过去。
天上太阳很毒,他嘴唇很干,有些脱水的征兆,他心里极为清楚,以他现在的状态,若再次昏迷过去的话,他醒来的概率,几乎没有。
罗恒,你是个石头,你不会痛,不会饿,不会死,你要站起来,还有那么多人在等着你,你丫就这么死了,有脸去见蝈蝈哥,有脸去见老校长?
他这般自我催眠着,麻醉着,一步一步的爬行,没爬行数米,就要休息片刻。
他太渴了,也太饿了,饥饿感好似恼人的魔鬼般,折磨着他,胃里面一阵阵泛着酸水,难受之极。
一只海蟹从他面前张牙舞爪横行霸道地走过,罗恒深吸一口气,调动身体里最后的力量,一把将其抓住,也不处理,直接就往嘴里塞,嚼碎了,味道很奇怪,但还在他接受范畴之内,皱着眉头吞咽了下去。
半个小时后,他终于恢复了些力量,爬了起来。
这才有空打量自己在哪里。
从纷飞的海鸟和植被来看,显而易见,这是一个荒岛,位于东太平洋的荒岛。
问题关键在于,这座岛,有没有原住民,是不是在航线上?
太多的问题,让罗恒皱起了眉头。
若两者都是否定的话,那就玩儿大发了。
他虽然看过鲁滨逊漂流记,看过神秘岛,看过荒岛余生,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能拖着重伤之躯,在这座孤岛上活下去。
若生活是一出戏剧,罗恒一定会跳出来,操导演他十八代祖宗!
开什么银河系玩笑呀,小爷我一分钟几十万上下,你丫跟我玩儿少年派的奇幻漂流?
到了此地,再悲伤也没有多大用处,总要想办法活下去。
罗恒艰难地往岛中走,现在的他,身上只有一把狗腿刀,一块zippo打火机,一包被水泡烂了的香烟……
将香烟扔掉,狗腿刀握在手中,打火机贴身放好,这两个可是保命的东西。
而他现在,迫切地需要水。
虽然背后的大海全他大爷的是谁,横行霸道的螃蟹们全他大爷是腿,但显然不是他需要的淡水。
再走约莫半个小时,太阳已经爬到了天穹正中,罗恒口干舌燥,感觉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