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晴紧了紧手指,看着忽然站直了身子的男人,觉得自己有些眼晕。
从小就读灰姑娘,谁不想要拥有一个拿着水晶鞋过来找自己的男人?可偏偏,这人是霍珑,并不是自己的爱人。
她收回视线,正想要说一会儿把钱转过去就听旁边传来了一声惊呼。
“我的天,这不是上个月那个f国著名鞋子设计师丹福尔设计的新款么?有价无市,没想到竟然被霍总买下了!”
“是么?我刚刚也觉得相似,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好羡慕啊,人家也想要有一双这样的鞋子。”
“是什么什么?求科普,宝宝好像都没有听到过这个!”
“就是f国一个很出名很出名的设计师为了庆祝自己和妻子结婚六十周年纪念日特别制作的手工鞋子,上面的钻石据说是一颗一颗黏上去的。你看那鞋跟,看起来很高对不对?但是,据报道说这种鞋子走起路来,跟平底差不多。”
……
苏晴惊疑不定地抬眸看向霍珑,心中再次浮现出那个疑问来。
他究竟想要干嘛?
追求自己?
简直可笑!
比自己漂亮,比自己聪明的女人多得是,她不过是里面最不起眼儿的一个吧?
是因为电视上演的那种无脑总裁剧,总裁因为女人的拒绝而起了霸占的心思,非要追上她不可?
更荒谬了好不好?
跟在父亲身边,也多少认识几个总裁,谁会为了一个天天怼死自己的女人而浪费自己的时间?
要说因为那一夜,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笑话。
这人可是霍珑!
她之前还专门查过霍珑在这方面的“风流韵事”,简直不要太可怕好不好?
“苏氏和我无关,如果你想要的话,估计找错人了!还有这鞋子,并不属于我。”
苏晴能够想到的,就只有这么一个理由。
她弯腰去脱鞋子,却尴尬地发现,由于脚受伤的关系,这个难度系数超级大。
霍珑好笑地伸手揉揉苏晴的脑袋,把人拉了起来。
“为什么不敢承认我就是在追你?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很期待你的表演。”
霍珑跟着秘书离开了这边,可不代表这件事情就此完结了!
宋家和失魂落魄地站在原地,眼睛还黏在苏晴脚下那双鞋子上挪不开眼睛。
这双鞋子他之前也听自己那个女上司说过,上面每一颗钻石都是天价,这双鞋子更是贵的离谱,一双鞋子都能在他们家乡买下一大块地,想干嘛就干嘛的那种。
他紧了紧手指,这就是上流社会的生活么?这就是他们的日常么?
他从心底升起一股浓浓的向往,比以往更加热烈,更加浓郁,更加的,迫不及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