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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管原名格蕾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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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又冒失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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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蕾丝在梳妆台上看见过一张包装着精美相框的银版相片,应该是两个人在结婚纪念日时去照相馆拍摄的。

银版相片非常昂贵,像安德森先生家这样的收入,自然不可能经常去拍。

照片是很经典的维多利亚式夫妻照,男人坐在扶手椅上,姿态闲适,没有穿外套,上身只穿着衬衫和马甲,营造出一种和妻子在家相处的温馨氛围。

而女人则站在男人旁边,或是正面,或是侧身,一只手扶在椅子上,好像正在和丈夫说着悄悄话。

这种摆拍的照片在这时非常常见,连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都有一张类似的照片流传后世。

安德森夫妇的照片就是这样,安德森太太看起来并不算特别娇小,但她的丈夫坐在扶手椅上,头顶居然能够到她的胸口那么高。

这样的身高,在人群里已经是很显眼了。

“不过从另一方面讲,这个凶手可是个冒失鬼,居然连武器都没带,就闯进了别人家里,看到了男女主人,才想起来杀人灭口。”

弗格斯探长听了公爵大人的话,看向厨房里摆放整齐的一套餐具,“啊!我明白了!凶器就在这里!”

不过明白也没什么用,血迹都被洗掉了……

“凶手快速找了一把趁手的刀,回到了楼上,这时候安德森太太抛弃了她的丈夫,打算从窗口跳下去逃跑,却被赶回来的凶手抓住,连着砍了十七刀。”

几人又一次回到了卧室。

“安德森先生缓缓醒转,但头痛使得他没办法反抗,只能悄悄地爬下床,想从门口逃跑……”

“疯狂的凶手再次抓住了猎物,任凭安德森先生求生意志多么强烈,也抵挡不住十五刀呀!”弗格斯探长接过话头,叹了口气。

他回过头,发现格蕾丝正半跪在地上,翻找什么东西。

只见她在床底下摸索着翻开了一块地板,用手在里面来来回回地摸了个遍。

“我想应该是熟人作案吧,弗格斯探长。”格蕾丝摸了一手的灰,拍拍双手站了起来。

看着约瑟夫不解的样子,她解释道:“有的不太富裕的家庭,都用这种方法藏钱,不是在床底,就是在柜子底下的某块地板下面。”

公爵大人有总管,还有银行和保险箱,当然不用担心自己的钱是否安全。

但普通人,尤其是不太富裕的普通人,往往喜欢把大面额的钞票和金币,藏在自认为保险的地方。

可是这个凶手,能如此精准地把现金和值钱的物品都带走,只剩下某件挂在衣柜的衣服口袋里的几个银币留在现场,说明他或者她可能对这个地方非常熟悉,甚至连这对夫妻藏钱的地方都一清二楚。

“可是这个人也应该明白,安德森夫妇没有多少钱,为了几十镑现金杀两个人,这太疯狂了!”弗格斯探长瞪大了眼睛。

“也许安德森先生并没有把钱存进银行的习惯?”格蕾丝说这话的时候,自己都不太相信。

银行办事员没有把钱存进银行的习惯,就像女教师说自己不喜欢看书一样,荒诞可笑。

“我想见见安德森先生的几位邻居。”房子里已经没有什么可看的了,约瑟夫立刻就转移了目标。

不过见到那几位女邻居的时候,弗格斯探长顿时忿忿不平。

“哦,这群肤浅的女人,看见我的时候她们可没这么热情!”

格蕾丝看着被女士们包围住的公爵大人,再看看一脸横肉的弗格斯探长……

嗯,女士们的选择是对的。

至少公爵大人不会对女士们凶巴巴地说话,而弗格斯探长的嗓门儿,却会让普通的问题变得像是审问犯人。

“他们是礼拜一下午六点钟左右回来的,当时我刚好买菜回来,还和他们聊了几句。”一位姓克莱夫的太太说道。

“我能有幸知道你们谈话的内容吗?”

“当然,都是很平常的话。我问他们从哪里回来,安德森太太说自己从卡姆登火车站迎接了安德森先生,然后一起徒步回家。”克莱夫太太回忆了一下当时的场景,“他们那天应该是想要庆祝一下,我看到他们从丽兹饭店打包了一些东西,而且那天安德森太太打扮地很时髦。”

“哦?那天安德森太太是什么样子的?”

“她戴了一顶装饰着羽毛和黑色蕾丝的帽子,以及一副精致的海蓝宝石小耳环,身上披着一件精梳长羊毛披肩,还穿了一双法式刺绣布靴。我敢打赌,她那天把自己最好的衣服都穿上了。”

“她没有说自己为什么礼拜一回来吗?我记得女教师只有礼拜日才有假期。”

“我想没有,她只告诉我这次是庆祝她的丈夫出差结束。”

这时候,有一个小男孩推着一个手推车,路过这里,旁边还跟着成群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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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八世纪的时候,花花公子喜欢把自己的胡子剃光,整张脸光溜溜的,而十九世纪的绅士们往往不喜欢这种轻浮的打扮,反而喜欢留着鬓发和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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