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云迪剐了眼这个忘恩负义的死鸟,抱起来毛茸茸的狮子。
狮子自从被买回来,整天吃喝不用问,这段时间长大不少,但还是毛茸茸的,给个球一样没长开,还要等几个月。
虎子和凯撒也不陪它个小家伙玩,凯撒只要训练完就跑到果山上找虎子恩爱去,小狮子没办法,找到了杨云迪小时候的买的破皮球,天天跟它玩。
抱着小狮子,杨云迪逗着它,把它开心的不行,伸着粉红色的小舌头舔着杨云迪的手。
村里人养狗的多,养猫的就少多了。主要是猫对食物太挑剔,容易变节跑到别人屋子里去。有一句俗语“贫贱狗,富贵猫”就的是这个理儿,贫贱的时候,一只狗可以陪你直到饿死,但一只猫却只会在你富贵时期陪伴左右,当你贫贱的时候就会抛弃旧主从新选择新主。
杨云迪本就不喜欢猫,养再多的狗都不会养猫。
揉了揉狮子的头,杨云迪偷偷给它弄了半碗纯净的空间溪水,小家伙把碗底都舔得干净的,给刚刷过一样。
“十七,你在家啊,正好,快来开会。”杨云迪刚想抱狮子去后山练练,就被上门的马富贵拉了出来。
“大爷,啥事啊,你这么着急?”杨云迪郁闷的问道,这才刚到家就被拉了出来。
马富贵抽了口烟,满脸愁容道:“这不马上十月份了吗,苞米快熟了,昨天王贵家的苞米地被野猪祸害了三分地,今天我让大家伙来,商量下看夜的事。”
杨云迪一愣,虽然才发觉这都九月底了,要不是天气还没有转凉,杨云迪还以为这还是七月伏天呢。
九月底十月正是玉米成熟的季节,现在这个时间段玉米粒儿正值饱满,颗颗晶莹如珍珠,含糖量高,煮着后吃起来甜糯。也可连同玉米外壳一起塞在锅灶下面烧烤,等外壳烧干,吹掉灰烬,显露出来里面松黄的玉米粒儿,可口怡人。
这只是乡村简单的制作方法,城里的夜市里,每到这个季节烧烤的地方都有玉米,这里出售的玉米会刷上油汁调料,放在烤肉的铁架子上面,烤出来后金黄发亮,特有的玉米香味儿可以逸散整个街道。
人懂得享受,动物也不赖,含糖量高的嫩玉米可是猴子和野猪的最爱。猴子的机灵性就不多了,野猪的鼻子也比人的眼睛要好使。几里外它们就能嗅到玉米的糖味儿,傍晚会下山来祸害。
野猪是群居动物,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往往出动就是一家子十几口。再加上它们往往不像猴子那样偷一两个就赶紧离开,而是会像犁地一样在地里拱过去,长嘴就像镰刀一样,一晚上能将一亩地连吃带祸害个干干净净。
所以村民不得已只好夜里在地里看守一段时间,带上充电灯或者手电还有钢叉。主要是以惊扰为主,野猪胆子不大,主动攻击性也不强,一般情况下,只要受到惊扰就会迅速离开,这样看守的人可以轻松点,不用成夜守在地理。
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当野猪受到伤害的时候就会狂暴起来。这时的野猪就像那敢死队员一样,完全处于一种疯狂的状态,见什么就会攻击什么。据疯狂的野猪有干死老虎的光荣战绩。
杨云迪揉了揉脑袋,苦笑道:“你看我,都忘记这事了,咱还是按老规矩来就是了,一天四个老爷们,轮番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