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鸿轩不应声,只是低笑。
“沈家赢不了。无论如何,都赢不了了。这英雄落幕的模样,我还真想看看。”
“只是有一点,让我很好奇。”
姜鸿轩思索着,“当时我们明明放了软骨散,卫兵们的刀上亦带着毒,为何沈清容半点事都没有?”
小厮顺着他的话思考,“会不会,是他提前有准备?”
“我倒觉得蹊跷得很。”姜鸿轩嘶了一声,“你说,他会不会,就是百毒不侵的那种人?”
这话一出,小厮被吓在原地,“他?百毒不侵?......殿下,应该不能吧?”
谁都知道“百毒不侵”在大邺意味着什么。
大邺皇室血脉特殊,百毒不侵之人,只可能是姜家的后人。
换言之,他怀疑沈清容就是当今皇子。
——以沈清容这幅模样,要真是皇子,可算滑天下之大稽了。
“我需要验证一下。”
姜鸿轩想着想着,心生一计,“赤目鸩毒,你带来了吗?”
关州城内,沈清容随众人巡视了一天后,热情半点都没消退。
一想到黎云书夸赞他是关州百姓的主心骨、定心丸,他就有使不完的劲。
他今日的巡城任务已完成,随便扒了两口饭后,又主动提出要帮人巡夜。
巡夜是兵卒们最不愿干的活,听沈清容开口,自是巴不得让他来。
沈清容待人客气,碰见事儿抢着去做。原本兵卒们看他是个世家少爷,还颇有些微词,真正和沈清容接触之后,都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他。
他连轴转了一天一夜,浅眠了一个时辰,听到号令又蹦了起来。太守看他神采奕奕,眼眶下却挂着黑眼圈,生怕沈成业说他虐待少爷,果断把沈清容赶回沈府休息。
有关州的战事在,沈清容当真睡不着。他翻来覆去折腾了许久,还是了无睡意。
起床见还没到换班的时候,他有些无聊,便打算去看一看黎云书。
关州戒严之后,往日的小商贩都不允许摆摊了。
这算是斩断了黎云书家里唯一的收入。
他知道她家经济也很艰难,想着能帮一点是一点。
又见快到饭点,沈清容便走进酒楼,挑了些吃食,往黎家赶去。
家里只剩了云书和邹氏两人。
顾郎中听闻战乱,跟着第一队援军去了边关。医馆里没人看守,黎子序只好和他的几个同门互相守着,今日恰巧轮到他。
黎云书出不去,在家里读书;邹氏出不去,在家里绣东西。
她无意间一扫,发觉邹氏绣的是鸳鸯,有些奇怪,“阿娘绣这个是干什么?”
邹氏答得毫不避讳,“等你有喜欢的人了,总得给人家送点东西,代表心意吧?”
“什么喜欢的人?”
黎云书大惊,赶紧合上书解释,“我和沈少爷只是单纯的同窗之谊,半分那方面的意思都没有!”
邹氏瞄了她一眼,“我有说是沈少爷吗?”
“......”
逆着邹氏狐疑的目光,她喉头微哽,“我这不是怕您误会嘛。”
“确实挺可疑的。”
邹氏放下刺绣,神色难得郑重,“若说之前,你同沈少爷走得近,是因为要教他,我也没话说;可他府试也考完了,还常常与你形影不离,每晚都亲自从书院送你回来。怎么不见他对旁人这样?”
“因为他在书院只有我一个朋友啊。”黎云书忙道,“他也没送过我多少次,就是那几次恰巧都被您碰见了而已。现在关州戒严,他肯定没时间来找我了。”
刚说完这句话,门外响起敲门声,“小秀才,你吃饭了吗?”
黎云书:“......”
邹氏瞅着她,脸上是大写的“你继续装”。
黎云书面无表情,起身迎客。
一开门就见沈清容红衣银甲,手提食篮,立在门旁。
他穿着同关州巡城兵卫们相同的衣服,骨子里却刻着挥之不去的风流劲儿。红衣衬得他肤色愈发干净,银甲将他的眉目刻入几分英勇,腰间长刀带着逼人寒意。但当他习惯性往门柱上一靠,一双凤眼微微弯起时,那股散漫的气质又不动声色从缝隙中漫出,迅速包裹了全身。
她看着他带着玩味的双眼,顿了片刻,将视线挪开。
“......你怎么来了?”
第27章 .重逢既然是天上明月,就不该因此埋没……
“怕你们吃的不好,我去酒楼带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