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三小姐在一众佣人的心里,就是洪水猛兽一样的存在。
他们忙不迭地点头,只想着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
——
虽然朗华一直没有正面承认,可沈南瑗知道他就是白氏的亲哥哥,也就是原主的舅舅。
终于是有了一个靠谱的娘家人,沈南瑗松了一口很大的气。
沈家是树倒猢狲散,不管别人如何。
沈南瑗觉得自己已经没了在这个家继续呆下去的必要了,临走前,她问李氏,有没有想好去哪儿?
李氏点了点头,道:“南瑗啊,你上次跟我说,我就想到了。我让我娘家兄弟在东城置了处房子,那里离总府路也不远,往后,我就跟那些绣娘一起做手工。”
至于以后,也且走一步看一步,她还想不了那么远的。
沈南瑗很是欣慰,柔柔弱弱的李氏能够自立,了了她很大一桩心事。
她点了点头,跟李氏说:“三姨太,那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
李氏惊讶地道:“南瑗,你不和我一起住吗?”
她一直觉得怎么说自己也算是沈南瑗的长辈,理应要照应。
李氏捏了捏帕子,又焦急说道:“我买的房子很大,给你和银霜留的都有房间。也没什么外人,就我跟我爹娘。”
沈南瑗感激之余,却还是摇了摇头。
“三姨太,我领你的心意,知道你是为我着想,但是我有自己想做的事。所以,以后的路我们都要自己好好走。”
“那你是跟那个杜聿霖走吗?”李氏突然问。
沈南瑗啼笑皆非:“怎么可能?”
她唯恐李氏多想,附在李氏的耳边把朗华可能是自己舅舅的事情,说给她听。
李氏果然放下了心,替她开心地说:“就说好人有好报,这可太好了!那你……”
“我先收拾了衣服,去住酒店。”沈南瑗如实相告。
总之是一刻都不想再在沈家呆了。
沈南瑗的动作很快,只带走了属于她自己的东西。
就一个皮箱子,跟来的时候一样。
她提着皮箱,带着银霜,走到沈公馆大铁门那的时候,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二楼的窗户打开了一个,窗户边站着沈家姐妹,正面无表情地凝视着她。
沈南瑗没有那个心思去猜她们姐妹此时此刻会想什么,她扭回了头,这一次,头也不回地上了门口的黄包车。
凯乐门酒店,她还是住的起的。
开了个豪华房间,沈南瑗一进屋,就把自己摔在了宽大的床上。
银霜拎起了箱子,准备帮她收拾衣物。
沈南瑗阻止道:“别麻烦了,只拿出这几天会用的,其余的就搁在箱子里。”
“小姐,不打算在这儿常住?”
“不打算!”
沈南瑗一点也不隐瞒地道。
银霜拧着眉思索了片刻,想到了她和杜家的婚约,又说:“老……嗯,那个沈黎棠都进了监狱,小姐和杜家的婚约是不是也要作罢了?”
“我和杜大少的婚约,不管沈黎棠进不进监狱,都会作罢!”
沈南瑗想了下子道。
还是自己了解自己,她要真逃不了的话,宁可玉碎瓦全。
银霜从她的话里听出了决绝,转念一想,这样才是自己了解的她。
银霜没再说什么,只拣了现成要用的东西拿了出来,其余的就原样塞进了房间的大柜子里。
沈南瑗则好好地泡了一个热水澡,看着浴缸里的水哗哗地流光,心里想着,自己这霉运也该走了吧!
她觉得,那个朗华肯定还要来找她。
这才是她选住在凯乐门的原因。
离朗华多近啊!
沈南瑗决定这几日都不出门,就守株待兔。
并没有等多久,不过是晚饭将过的时间。
银霜从猫眼里认出了来的男人,回头跟沈南瑗兴奋道:“小姐!”
沈南瑗早就听见了敲门的声音,她坐在沙发上,点了点头,而后重新拿了个干净的杯子,倒满了水。
银霜拿开了门口的链子,打开门,请朗华进屋。
沈南瑗从沙发上站了起来,那声“朗叔叔”并没有出口,只瞪着一双晶亮的眼睛,朝他看了过去。
朗华似有千言万语一下子哽在了喉间,先前不是没感慨过,也让人仔细地查了,这孩子这些年都是怎么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