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恨自己跟着六叔学得本领太少,破不了这迷障的毒!
绝望之下,他急火攻心,竟“哇——”的一口,从嘴里吐出好大一口黑血!
他吐血了!他居然吐血了!
高朗瞧见黑血落地,惊出一声冷汗。他抬眼再看蔡大队他们,便发觉他们已经不见了!
黑血一吐出来,他的脑袋就不疼了,人也清醒了许多。他见蔡大队他们不见了,拔腿就朝前头去追。
可谁知,人没见着,黑雾中,却突然出现了许多莹莹的光点。
那些光点,看起来都泛着猫眼石的光泽。
高朗只一眼,便发觉到了这其中的不同寻常——这不是灯,也不是萤火虫,是兽的眼!
这荒郊野岭,又是晚上出没,除了狼,还能是什么?!
高朗心头一惊,面对狼群,他束手无策,毫无经验可言!
他只记得,自己第一次跟着大眼和麻子他们进皮夹沟的时候,曾经做过烧火棍。麻子说过,狼群怕火!
于是,他当机立断,俯身拾起地上的树枝,就从身上撕了一块布条,绑在了树枝上!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他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就把布条点燃了,往狼群的方向挥了过去!
棍上火焰熊熊,这一挥,那些眼睛果然往后退了退——这个方法凑效了!
于是,高朗又挥动着木棍朝前走了一步,果然,狼群又朝后退了一步!
麻子说得没错,这些畜生真的怕火光!
这让高朗松了一口气,可下一刻,便又开始难受——也不知道,教给自己这个方法的那个人,现在是死是活!
“麻子哥,你还活着吗?”高朗的心头莫名悲伤。
可他的悲伤却不能持续太久,因为他的眼前,还有群狼!
狭路相逢勇者胜,与强者对抗的时候,怯懦是大忌。
你想要战胜狼,首先要有一双比狼更狠绝地眼睛,有一颗强大无比的心!
这畜生通人性得很,它的眼睛能读懂人心。你若是胆怯了、畏惧了,它只消一眼便能瞧出来,你若被它识穿了,那接下来,你在它的眼中就会沦为猎物……
话分两头,这边高朗与狼相斗,另一头蔡大队他们却已经完全陷落在了幻境里。
无数的石祠连成片,每一间都灯火通明。他们走在那些被石祠分割而成的狭小街道上,恍若一秒穿越,进入了异时空……
起初,那些石房子里并没有人,只是每一间都亮着灯,可渐渐的,那些屋子里却热闹起来!
抬头再看时,每一间屋子里都挤满了人,他们有的是民国装束,有的是清朝打扮,还有的,甚至更久远,身上的衣服也看不出是什么朝代的!
这些人挤在石祠里,正高谈阔论,不知在争论着什么。
屋里的桌子上,放着各色的吃食,他们围着桌子坐,倒也不见有人动筷子,只是都比手画脚地高谈阔论着。
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三个。
他们在这里,更像是隐形人!
赵小乐毕竟还是个孩子,他不像蔡队他们那么有自制力,这会儿见了这么多好吃的,二话不说就开始朝其中一间走。
“你干什么?”蔡大队和小朱见了,吓了一跳,连忙上去拉他。
“我、我去吃点东西啊!你们不饿吗?我好饿啊!”赵小乐呆呆地说。
“这东西不能吃!”蔡大队直接拽住他就要往回走,不料这时里面的人却好像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一瞬间,所有的人都停止了谈话!
只见他们扭过头来,一瞬不瞬地瞧着蔡大队他们,脸上的神情一下子变得可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