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玄元街8号

关灯
护眼
第二百十三章走散了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他只恨自己跟着六叔学得本领太少,破不了这迷障的毒!

绝望之下,他急火攻心,竟“哇——”的一口,从嘴里吐出好大一口黑血!

他吐血了!他居然吐血了!

高朗瞧见黑血落地,惊出一声冷汗。他抬眼再看蔡大队他们,便发觉他们已经不见了!

黑血一吐出来,他的脑袋就不疼了,人也清醒了许多。他见蔡大队他们不见了,拔腿就朝前头去追。

可谁知,人没见着,黑雾中,却突然出现了许多莹莹的光点。

那些光点,看起来都泛着猫眼石的光泽。

高朗只一眼,便发觉到了这其中的不同寻常——这不是灯,也不是萤火虫,是兽的眼!

这荒郊野岭,又是晚上出没,除了狼,还能是什么?!

高朗心头一惊,面对狼群,他束手无策,毫无经验可言!

他只记得,自己第一次跟着大眼和麻子他们进皮夹沟的时候,曾经做过烧火棍。麻子说过,狼群怕火!

于是,他当机立断,俯身拾起地上的树枝,就从身上撕了一块布条,绑在了树枝上!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他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就把布条点燃了,往狼群的方向挥了过去!

棍上火焰熊熊,这一挥,那些眼睛果然往后退了退——这个方法凑效了!

于是,高朗又挥动着木棍朝前走了一步,果然,狼群又朝后退了一步!

麻子说得没错,这些畜生真的怕火光!

这让高朗松了一口气,可下一刻,便又开始难受——也不知道,教给自己这个方法的那个人,现在是死是活!

“麻子哥,你还活着吗?”高朗的心头莫名悲伤。

可他的悲伤却不能持续太久,因为他的眼前,还有群狼!

狭路相逢勇者胜,与强者对抗的时候,怯懦是大忌。

你想要战胜狼,首先要有一双比狼更狠绝地眼睛,有一颗强大无比的心!

这畜生通人性得很,它的眼睛能读懂人心。你若是胆怯了、畏惧了,它只消一眼便能瞧出来,你若被它识穿了,那接下来,你在它的眼中就会沦为猎物……

话分两头,这边高朗与狼相斗,另一头蔡大队他们却已经完全陷落在了幻境里。

无数的石祠连成片,每一间都灯火通明。他们走在那些被石祠分割而成的狭小街道上,恍若一秒穿越,进入了异时空……

起初,那些石房子里并没有人,只是每一间都亮着灯,可渐渐的,那些屋子里却热闹起来!

抬头再看时,每一间屋子里都挤满了人,他们有的是民国装束,有的是清朝打扮,还有的,甚至更久远,身上的衣服也看不出是什么朝代的!

这些人挤在石祠里,正高谈阔论,不知在争论着什么。

屋里的桌子上,放着各色的吃食,他们围着桌子坐,倒也不见有人动筷子,只是都比手画脚地高谈阔论着。

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三个。

他们在这里,更像是隐形人!

赵小乐毕竟还是个孩子,他不像蔡队他们那么有自制力,这会儿见了这么多好吃的,二话不说就开始朝其中一间走。

“你干什么?”蔡大队和小朱见了,吓了一跳,连忙上去拉他。

“我、我去吃点东西啊!你们不饿吗?我好饿啊!”赵小乐呆呆地说。

“这东西不能吃!”蔡大队直接拽住他就要往回走,不料这时里面的人却好像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一瞬间,所有的人都停止了谈话!

只见他们扭过头来,一瞬不瞬地瞧着蔡大队他们,脸上的神情一下子变得可怕起来……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