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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谅解书(1 / 2)

宋煜从警察中得知宋之梓控诉他强奸时,整个人都是不可置信的,可是又觉得竟然合理的很。

即使他阐述了前因后果,警察几句问话就把他给问住了。

“宋之梓和你们母子关系长期处于一种恶劣,为什么她会在短短时间对你变化这么大?你这其中没有胁迫吗?”

“你以往过年都是出去旅游,今年突然主动和宋承宗说留下来,为什么?”

“有证人说,你在过年时候曾跟踪过宋之梓。”

“你在开学那天,有监控拍到你拖拽宋之梓。”

但是这些都不是直接证据,无法定罪,所以宋煜无论怎么样都没有认罪,唯一要求是:“让宋之梓见我一面。”

几天的看守所生活,已足足让他憔悴了一圈,只有提起宋之梓时,眼睛还会出奇的有神。

他坚定不认罪,就以为不会被定罪,看守所荤腥比较少,他每次吃饭时都在想出去后一定要好好补充蛋白质,不然能量无法得到补充。

可是没有如果,两张纸条上的字迹很快鉴定出来了,是他本人写的,上面的指纹也只有他和刘舒舒的指纹。

警察去了勘探现场,因为这那几天过后下了一场春雨,没能在现场勘探出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相关信息。

宋煜看到纸条时,竟然觉得荒谬至极,信是他写的,但是是写给宋之梓的,可惜从来没指名道姓过,也没有捎过给她,暗恋是个不能明说的过程,他只敢写给纸张听。

他跟警察说了他可能被陷害了,他平时多在操场训练,压在书桌上的纸条谁都可能知道,谁都可能冒充他,但是会是谁呢?

连声音都能冒充?会有谁?

没有直接证据,很难定罪,林苏即使不是负责此案的,但是也不免担忧了起来。

宋煜在他们警局在二女为一男打架事件中已经给一些警察留下了坏印象,恨不得能直接给他定罪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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