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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表姐帮我买的(1 / 2)

今天,是假期结束后第一天,下午有二节课,幸好这个学期的课多是大堂上课,每节课有一二百人,方庭心想好在以前自己也没什么引人注意的,现在只要在大教室中找一个角落躲起来,估计没人会注意到他的变化。

当然,方庭决定改变下自己的形象,最主要的是衣服要买一新的,不过方庭还是喜欢原来的搭配,就是衬衣,休闲夹克,休闲西裤,皮鞋塔配。而这种打扮,以前周岩就经常笑话方庭,说方庭这身打扮,总给他一个错觉,就是一年到头好像都是一身装扮,没换过。

方庭才不想管呢,费心换衣服,穿的漂亮去给别人看,何必呢?方庭认为只要穿的随意,舒服就好。不过原来那套,已完全不能穿了,再加上换季,只好再去买一套新的了,说实话要不是那套衣服都快洗烂了,而且色掉的厉害,方庭根本不会考虑换。

选衣时方庭才发现,自己全身都缩水了,连身高都矮了三公分,现在只有1米7了,当然除了一个部位——胸部。因为这个部位,害的方庭只好向售货小姐说是给男友选的,但当售货员看到方庭自己试穿时,惊讶的说,“没想到你跟你男友这么般配,连身材都一样。”方庭听后,不支倒地。

选完衣服,为了增加隐蔽性,方庭顺便拿了一顶鸭舌帽,一幅红色的变色镜。本来想选黑色的,可售货小姐说,“你戴黑色的很酷,像《黑客帝国》里的崔妮帝丝,在朋友间必定引起轰动。”

方庭脑中马上涌现出一个场面,一袭黑衣的崔妮帝丝,戴着大墨镜,提着满包的枪支,走进教室,大家都敬畏的看着。不行,方庭还是选红色的吧,在大学校园里,也许最鲜艳的颜色,也是最平凡的颜色。

在要出商场的时候,方庭才注意到,有个女孩一直在跟着自己,好像从选衣服时便开始了。

“干什么的?不会是特务吧!”方庭心里开着玩笑,在一面落地镜前停下,装作在整理衣服。实际上,方庭是要观察一下那个女孩,借助变色镜的掩护,方庭看到她就在不远处,‘左右,脸形很漂亮,柳叶细眉,眼大而有神,小鼻子,小嘴巴,尖下巴,皮肤白皙,身材匀称而苗条。

初步判断头脑清纯,性格乖巧,无不良动机。’想完这些事后,方庭突然发现自己才像个特务,连描述相貌的词语都不带感情色彩。

等等……,那女孩手里拿的是……是铅笔和素描本。方庭刚要走过去打声招呼,那女孩却像只被发现的流浪猫一般的消失了——轻盈而又神秘,连水晶鞋也没给方庭留下半只。

不去管了,接下来,要把头发理掉。想想也不过七天,就长到肩膀了。如果一直放任它这么长下去,方庭想自己都能在吉尼斯世界记录上创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最长头发记录。不过现在,方庭只求不要引人注目。

走进理发店,老板一会儿建议方庭拉直,一会建议方庭烫卷。方庭郑重的对老板说:“我是男的,平常的分头,理短一些,谢谢!”然后,老板带着一脸不相信,开始了工作。期间,方庭又提醒了老板七八次,“我是男的”。最后,方庭看老板在剪短自己头发时,竟然满脸带着痛苦,就像是在剪老板自己的血管。要不是,这老板穿着挺时髦,方庭还以为他是晚清遗老呢。

上课了,方庭决定执行自己的隐藏计划,躲在一个角落里,压低帽沿,戴着变色镜,一看果然没人注意。不过方庭还是有些提心吊胆,老师可千万别叫自己回答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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